|
青海师范大学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青海师范大学建于1956年。学校以本科教育为重点,兼有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学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教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等9大门类,已成为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教师教育、高原地域和民族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61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有3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政府机关和非营利的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化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领导者和政策分析人才,以及(中高级)职员。培训对象是政府机关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具体定位:立足青海,面向西部,辐射全国。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与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14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2)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12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3)获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二、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55名。
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
(1)2016年10月10—31日(预计)每天9:00-22:00为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四、考试与录取:
MP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联考)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
考试内容:
(1)英语二(满分100分)
(2)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包含数学、逻辑、写作)
2、复试
复试内容:(1)政治笔试(本校自行组织考试)(2)个人面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复试时间为2017年3月,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3、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划定录取分进行组织和确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入学时间:
2017年9月入学
六、培养方式和培养经费
1、学制:青海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根据广东学员特点,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课程周末或节假日授课),学制3年。
2、学费
广东教学点学费54000元,书本资料费2000元。学员在读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学历与学位授予
参加2016年12月份全国联考并被正式录取后,缴完学费、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青海师范大学组织的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全国统一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与联系方式
广东教学点: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19号楼附楼(地铁三号线五山站A出口进入校园)
电话:020-85283931、13760611328陈老师 13826113598刘老师,
邮箱: gzskmba163.com QQ:136496001、515901904
校本部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38号 邮编:810008 |
|